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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县打击治理新型电信网络违法犯罪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反偷渡线索举报奖励的通告
宣汉县打击治理新型电信网络违法犯罪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反偷渡线索举报奖励的通告
为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和偷越国(边)境犯罪,发动人民群众共同参与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遏制外流犯罪严峻态势,宣汉县打击治理新型电信网络违法犯罪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实行反偷渡线索举报奖励。现通告如下:
一、奖励范围
提供宣汉县范围内参与或从事偷越国(边)境、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等非法活动线索,公安机关尚未掌握且经查证属实的,将予以奖励。
二、奖励标准
举报偷渡活动线索,按下列标准给予举报人(单位)一次性奖励(以人民币计算):
(一)举报运送、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线索的,每查获1名组织者(俗称“蛇头”),奖励1万元;每查获1名偷渡者(非法进、出我国国(边)境),奖励2千元。
(二)相关线索已获得其他部门同类奖励的,不重复奖励;对不同人员就同一线索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的,按举报时间顺序确定一名奖励人(单位)。
三、解释权属
(一)本通告由宣汉县打击治理新型电信网络违法犯罪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本通告内容与最新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四、举报方式:
拨打110、18384801048(赵警官)电话或到公安机关当面举报。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1年。
宣汉县打击治理新型电信网络违法犯罪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1月29日
END
供稿:刑侦大队
编辑:宣汉县公安局新媒体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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